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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因前妻有外遇致离婚 汉中男子砍伤前丈母娘获刑

2016-3-29 07:5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29| 评论: 0|原作者: 天马之行

摘要: 与前妻离婚后,南郑男子张某怀疑离婚是因为妻子有外遇,便持刀将前丈母娘砍伤。近日,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5年8月25日,张某因怀疑前妻余某有外遇,心怀不满,便持自制砍刀,来到 ...
       与前妻离婚后,南郑男子张某怀疑离婚是因为妻子有外遇,便持刀将前丈母娘砍伤。近日,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5年8月25日,张某因怀疑前妻余某有外遇,心怀不满,便持自制砍刀,来到南郑县高台镇余某家中,欲找余某讨说法,恰巧余某不在家,盛怒之下,便迁怒于余某的母亲曹某,张某持刀对前丈母娘疯狂砍打。面对张某的的攻击,曹某用左手遮挡,致其左手大拇指受伤。砍伤曹某后,张某逃离现场。曹某随即被送往汉中市卫校附属医院接受治疗。
疑因前妻有外遇致离婚 汉中男子砍伤前丈母娘获刑
  经诊断,曹某左手指完全离断伤;左胸部刀砍伤。经鉴定,曹某外伤致左手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治疗后综合评定为八级伤残。
  南郑县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25日,张某因看到网上视频,内容和他的遭遇相似,想到前妻和他离婚,遂怀疑前妻余某曾有外遇,才和他离婚。当晚9时许,张某喝酒后,持自制砍刀赶到前妻家中,途中张某给余某打电话,余某未接电话。张某到余某家中后,因余某不在家,便持刀将前妻母亲曹某全身多处砍伤,综合评定为八级伤残。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在张某家中将其抓获。
  南郑县法院近日判决此案,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华商报  记者 王亮 通讯员 任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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