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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好心帮老乡置办婚庆用品 不料车辆侧翻索赔偿闹法庭

2015-4-28 21:2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71| 评论: 4|原作者: 君临汉中

摘要: 年关越来越近了,家住汉台区七里办事处的周某家里更是处处洋溢着喜庆、热闹的气氛。原来周某儿子将于近日完婚,一家大人都沉浸对于幸福生活的美好憧憬中……   周某在七里办事处金江村自家地里修了一栋两层高的 ...
        年关越来越近了,家住汉台区七里办事处的周某家里更是处处洋溢着喜庆、热闹的气氛。原来周某儿子将于近日完婚,一家大人都沉浸对于幸福生活的美好憧憬中……


  周某在七里办事处金江村自家地里修了一栋两层高的小洋楼,他准备儿子婚礼不去酒店办,就在自家院子里办,请村里有名的厨子,热热闹闹的迎娶儿媳妇,为了筹备婚礼,周某在婚期前半个月就开始张罗。2014年1月2日,距离儿子结婚还有10天,周某找来了村里几个和他关系最铁的好兄弟,帮着他四处采购物品。
好心帮老乡置办婚庆用品 不料车辆侧翻索赔偿闹法庭
  1月3日上午8时许,同村人张某、李某就来到了周某家中,周某仔细给两人安排了采购事宜后,张某就驾驶着周某的机动三轮摩托车,载着李某出发了。

  张某驱车不远,就发生了车辆侧翻事故。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李某受伤较严重。后两人被送往汉中市中心医院救治,经诊断:李某胸12椎体爆裂 性骨折、骶管囊肿、隐性梅毒,住院治疗14天后于2014年1月17日出院,共花医疗费18113.94元。

  2014年6月10日,汉中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评定李某胸12椎体爆裂性骨折为九级伤残;

  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李某将周某、张某二人诉至汉台区人民法院。

  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周某一次性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30000元。

  张某一次性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20000元。

  本案受理费1010元,减半收取505元,由周某负担252.5元,张某负担2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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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非常心情 2015-4-28 21:59
摔一跤也能摔成隐性梅毒?
大汉巡案使 2015-4-29 07:49
关系最铁的好兄弟,这个。。。。三个人估计二回老死不相往来了
单身哥 2015-4-29 12:17
侧翻了,翻出个这:隐性梅毒……
大江东去 2015-4-29 16:23

关系铁还把人告上法庭。想想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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