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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小学生在校意外摔伤 学校赔偿24万

2015-4-26 11:28| 发布者: 0916| 查看: 355| 评论: 1|原作者: 唯天有汗

摘要: 小学生在校上课期间摔伤,致使肾脏断裂,家长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月30日,城固法院调解了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城固某小学赔偿原告王伟各项损失共计24万元。 王伟系城固某小学学生,在一次去 ...

小学生在校上课期间摔伤,致使肾脏断裂,家长将学校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月30日,城固法院调解了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城固某小学赔偿原告王伟各项损失共计24万元。


王伟系城固某小学学生,在一次去上体育课的途中,其从学校教学楼三楼水泥楼梯扶手上骑行下滑,在下滑过程中跌落至二楼楼梯导致受伤。随后,其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右肾断裂并肾周血肿,先后转往汉中、西安等医院进行治疗。在王伟住院期间,学校先后为其垫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33万余元。后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伟的父亲将学校诉至法院,认为学校在孩子上课期间秩序管理方面存在严重过失,才导致王伟不慎摔倒,致使其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并要求校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5万元。


受理该案后,为了让王伟能及时得到后续治疗,承办法官多次与学校、教育部门以及保险公司协调,就责任划分、赔偿数额以及付款进度等问题逐一沟通。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王伟的父亲认可了学校在王伟治疗期间积极配合的态度,双方就赔偿损失达成一致意见,即由校方在60日以内赔偿王伟伤残抚慰金、营养费以及后续医疗费等共计24万元。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寄语】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由于其主体的特殊性,校方在发生类似事故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今后的管理中,学校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相关秩序的引导教育,家长也应多叮嘱自己的孩子远离诸如此类的危险动作。(记者 秦峰 通讯员 刘娜 唐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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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山中煮老茶 2015-4-3 09:54
这样处理,以后学校还敢正常开展活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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