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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城区被淹没”,假的!

2020-8-16 10:3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5| 评论: 0|来自: 微略阳

摘要: 8月14日晚上,略阳普降大到暴雨,降雨导致县城个别低洼路段出现内涝。15日早上七点,李家院附近200米的城区道路积水,部分车辆被淹,最深处约一米,群众出行受到影响。 当地立即组织各部门护送群众出行,并转移危 ...
        8月14日晚上,略阳普降大到暴雨,降雨导致县城个别低洼路段出现内涝。15日早上七点,李家院附近200米的城区道路积水,部分车辆被淹,最深处约一米,群众出行受到影响。
        当地立即组织各部门护送群众出行,并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上午9点左右,积水已退去。目前,当地正在全力疏通下水管道,清理淤泥。
        期间,多名网民在微信朋友圈、抖音平台、二三里客户端个人账户和个人微信订阅号发布李家院路段积水视频,并冠以“略阳县城被洪水围困,城区被淹没”“略阳,大街上划船”等标题,夸大事实,吸引眼球,引发群众误解。
        略阳县委网信办、县公安机关严肃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广大网民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对网上信息的辨别能力,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一、汛情和灾情报道以政府发布的信息、通报的情况为准。其他网络信息要加以判断、仔细甄别,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处置,积极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净化网络环境。
        三、网民发现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应主动向网信、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尽量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四、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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