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第一网

搜索
汉中第一网 首页 略阳新闻 查看内容

略阳两男子建QQ群发展群员传播淫秽信息被判刑

2017-4-6 07:5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17| 评论: 0|原作者: 周金柱|来自: 华商报

摘要: 建QQ群,发展群员,传播淫秽视频图片。近日,勉县法院一审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胡刚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判处彭波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去年12月初的一天,胡刚用手机建了一个名称为交友QQ群。胡 ...
       建QQ群,发展群员,传播淫秽视频图片。近日,勉县法院一审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胡刚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判处彭波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去年12月初的一天,胡刚用手机建了一个名称为交友QQ群。胡刚系群主,并利用QQ群公告功能,将收集的一些聚众淫乱的图片、视频等淫秽色情信息发布在交友群里,以吸引其他人员通过QQ加入该群。
略阳两男子建QQ群发展群员传播淫秽信息被判刑
  同月的一天,在略阳县务工的彭波在干活休息期间,用QQ搜索功能搜索到并加入该群,发现群内有90多名成员,群内上传许多图片、视频及视频链接等淫秽色情信息。群主胡刚发现后随即将彭波拉入了该群,并将其也设置为该群的管理员。彭波按照管理员的权限,经常将一些要求加入该群人员的QQ设置为同意加入。
  截至2016年12月15日案发,该群拥有成员161人。群中成员传播有大量的图片、视频及视频链接等淫秽色情信息。民警依法提取了该群中的图片70张、视频20个并进行鉴定,意见为:送检的彩色图片、视频为淫秽及色情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QQ群组,担任该群组的直接管理者,多次在群组中传播图片、视频等淫秽信息,亲自或通过他人吸纳群成员达160余人。被告人彭波知其所加入的QQ群是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不法群组,仍然主动担任该群组的管理者,并积极吸纳其他成员加入。
  最终,勉县法院以二人行为均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最终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