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释放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日前,留坝县纪委通报了3起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一、江口镇柳川沟村入户道路工程质量问题 2017年6月至12月,江口镇柳川沟村在实施该村入户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不按县、镇有关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致使该村1555米入户道路质量不合格,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较大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7月,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柳川沟村扶贫社基建服务队队长李光林和副队长张学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柳川沟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扶贫社理事长、法人代表董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柳川沟村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队长赵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江口镇派驻柳川沟村包村干部彭瑞东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江口镇柳川沟村包片领导镇党委副书记叶洪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江口镇分管交通建设工作领导镇人大主席刘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江口镇镇长何孝军诫勉谈话处理。 二、青桥驿镇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问题 2017年6月以来,青桥驿镇对116户贫困户实施了危房改造工程。6月下旬市级脱贫攻坚交叉检查中,检查组反馈青桥驿镇危房改造存在严重问题。经核查,今年入汛以来,28户危改房出现渗水、12户危改房出现漏雨问题。县纪委调查表明,青桥驿镇对已完工的危房改造房屋未及时进行质量跟踪,对个别出现渗水、漏雨问题的危改房未及时进行情况摸排和处置,导致群众对危房改造工程满意度不高。2018年7月,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镇分管危房改造工程领导镇人大主席刘付袁诫勉谈话处理,对分管副镇长蒋攀攀立案审查。 三、留侯镇营盘村河堤工程质量问题 2017年6月至12月,县水利局项目办在留侯镇闸口石营盘村实施了河堤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履行合同和县水利局管理不到位,致使该工程出现质量缺陷,15米长河堤基础悬空继而发生垮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1万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7月,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县水利局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县水利局副局长黄美辰警示提醒谈话处理;给予技术负责人、县水工队负责人白金合诫勉谈话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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