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第一网

搜索
汉中第一网 首页 汉中新闻 查看内容

汉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事关疫情防控!请严格遵守

2022-10-31 12:08| 发布者: adminlg| 查看: 10| 评论: 0

摘要:   中共汉中市纪委汉中市监委   关于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更严的工作纪律、更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近日,汉中市纪委监委对全 ...
  中共汉中市纪委汉中市监委
  关于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更严的工作纪律、更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近日,汉中市纪委监委对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在疫情防控中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疫情防控中的重大问题;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妄议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方针,或者公开发表虚假疫情言论制造谣言等行为。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在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党组)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贯彻上级部署文来会往,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过分注重填表格、要数据、报材料,增加基层负担;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书面整改、虚假整改、屡改屡犯等行为;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疫情防控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办理婚丧喜庆等行为;违反有关规定以疫情防控为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公款吃喝;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等行为。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疫情防控重大决定;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县区、部门、行业之间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层层加码;拒不执行党组织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分配、调动、下沉抗疫等工作安排决定;故意隐瞒本人及近亲属疫区接触史,或者不报、漏报相关人员疫区接触史,或者不服从有关部门关于疫情期间隔离防控措施等行为。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禁违反有关规定从事防疫物资买卖等营利活动;截留群众防疫、救济物资,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占用、挪用防疫、救济物资;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医疗、交通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等谋取特殊待遇;纵容、默许配偶、子女等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谋取私利。
  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严禁在疫情防控中违反规定扣留、收缴群众防疫物资或者随意处罚群众;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在办理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防疫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对居家群众、隔离人员医疗救治、生活物资保障等合理诉求置若罔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力,不顾实际简单搞“一刀切”等漠视群众利益行为。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力;在上级检查、视察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等行为;泄露、扩散疫情防控工作中尚未公开的事项或应当保密内容;排查工作不深不细、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措施不力,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疫情信息,无故脱岗、擅离职守、临阵脱逃、失职渎职;在执行核酸检测、流调转运、隔离管控、卡口值守、物资保障、社会面管控等任务中拖拖拉拉、推进不力;在隔离场所、人员转运、医护人员管理中不闭环、不规范等不正确履职行为。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禁违规聚集、强行冲撞卡点、拒绝隔离、拒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测量体温扫码等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等行为。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 .
  • .
  • .
  • .
  • .

文热点

读排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