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赵桑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 赵桑弥同志任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陈敏同志任汉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江波同志任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汉中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河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杨润华、汤文新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明辉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刘春雁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康积勇同志任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马晓亮、夏兮同志任汉中市司法局副局长; 朱磊同志任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吉敏同志任汉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京堂同志任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昕同志任汉中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主任(兼); 张建军同志任汉中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绵同志任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免去: 寇荣峰同志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马惠民同志汉中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陈亮同志汉中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汤文新同志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职务。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同意正式任职: 张复来同志任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 李新强同志任汉中市信访局副处级信访督查专员,汉中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