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杜海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杜海同志汉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若慧同志汉台区国库支付局局长职务; 田林同志汉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少驰同志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任永军同志汉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敏同志汉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杨峰同志汉台区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付汉生同志汉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兴全同志汉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0日 镇巴县人民政府关于廖正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镇单位: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廖正飞同志任镇巴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镇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聘任胡波同志为镇巴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聘期三年:2022年2月至2025年2月); 杨瑛任镇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镇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 唐朝兵同志任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冯寿敏同志镇巴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廖华峰同志镇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杨小勇同志镇巴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智同志镇巴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小平同志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镇巴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4日 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何仕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县双管单位:经县人民政府2022年1月27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何仕国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包荣华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正科级扶贫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政府督查办公室主任职务; 白霞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峰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 梁春华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如申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裕彗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免去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涛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薛波同志任县政府教育副总督学; 王利军同志任县林草火灾监测预警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成筱宁同志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徐顺明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付凤霞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陈柏荣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军同志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张昌荣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若冰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沈建宏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周成华同志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石俊玲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王尔波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杜本武同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正科级扶贫督查专员职务自然免去。 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2年2月15日 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陈小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县双管单位:县人民政府2020年9月27日党组会议研究任用的陈小华等16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察考核,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22年1月27日研究,同意按期正式任职: 陈小华同志任县城乡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兼)(聘任); 鲁举宝同志任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苏兴平同志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主任; 周雅娜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聘任); 张映利同志任县秦巴生态保护中心主任; 陈华同志任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卫东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正科级)兼副主任; 李长波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兼副总编辑(聘任); 李莎莎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兼副总编辑; 杨超同志任县秦巴生态保护中心副主任; 梁瑛同志任县秦巴生态保护中心副主任; 成鹏同志任县国有红石梁林场(陕西省青木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场长(副局长); 缪涛同志任县国有红石梁林场(陕西省青木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场长(副局长); 马骁灵同志任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周长海同志任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 黄治斌同志任县天津中学副校长。 中共宁强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2年2月15日 留坝县人民政府关于郭绵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紫柏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留各单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郭绵同志任县环保督察(县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主任(兼); 陈晨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银银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脱贫攻坚督查专员,县金融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文程同志任县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锋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吕鹏同志任县财政投资融资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红彦同志任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县财政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 何燕丽同志任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主任; 彭堃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彬同志任县项目储备中心副主任; 李自安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何香岑同志任县中心敬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春艳同志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王小华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文钊阳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红梅同志任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县房屋信息中心、县房产管理所)副主任; 赵瑾慧同志任县考试管理中心(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吴庆萍同志任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才市场)副主任; 沈冬同志任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才市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小奇同志任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县动物疾病防疫防控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 汤晨溪同志任县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姜涛同志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信息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汤晨溪同志留侯镇行政执法办公室(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督所)主任职务; 王旭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赵平同志县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香岑同志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彬同志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海燕同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郭红彦同志县财政干部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何燕丽同志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堃同志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吕鹏同志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职务; 黄锋同志县中心敬老院院长职务; 赵瑾慧同志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庆萍同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主任职务; 雷伟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红梅同志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县房屋信息中心、县房产管理所)副主任职务; 贺小奇同志县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郑国华同志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自安同志县张良庙-紫柏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副主任职务。 留坝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