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汉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汉中市教育局、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学科培训内容和范围为开展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的培训,以及其他经鉴别判定为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培训。 汉中市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网站、收费场所、收费公示栏招生简章、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退费规定、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集中公示的方式,将辖区内主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此外,通知要求,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给所在县区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可按培训周期或按培训课时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应缴纳至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的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专户。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使用正规发票,培训学员索要培训发票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西西新闻汉中:袁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