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在12月22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涉及干部9名。具体如下: 免去: 赵新平的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批准免去: 何治安的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久安的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新建的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剑明的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俞健的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郭文安的留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王成成的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蹇利的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西西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