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年10月21日,西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 接受 周庆福同志辞去西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二) 任命 惠理、王永安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钱剑锋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兵同志为西乡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接受 陈敏、赵亿谋、王小辉、陶智君同志辞去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李峰同志辞去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的请求。 (三) 任命 郝浩亮同志为西乡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周才华同志为西乡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接受 惠理同志辞去西乡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四) 任命 张琨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接受 余家武同志辞去西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免去 王友兰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乔锦年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 任命 张倩、穆倩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海西同志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清清、黄仁佩同志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西乡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