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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一行为已触犯法律!汉中有人因此受伤

2021-9-15 08:3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 评论: 0|原作者: 李小伟 司霜 吴奕蓉|来自: 汉中发布

摘要:   近日,网友给“民有所呼”报道组发来一则视频,显示在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周家湾社区内的便民公路上,一骑电动车市民撞到路上堆放的稻谷上,车辆打滑致人摔伤,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事件正在处理中。 ...
  近日,网友给“民有所呼”报道组发来一则视频,显示在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周家湾社区内的便民公路上,一骑电动车市民撞到路上堆放的稻谷上,车辆打滑致人摔伤,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事件正在处理中。
注意!这一行为已触犯法律!汉中有人因此受伤
  9月10日,就此次占道晒谷致市民受伤事件,记者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走访。正在翻晒谷子的唐师傅告诉记者:“我是汉台区雷家巷的,村子里没有地方可以晒谷子了,现在家家户户都没有院子,原来可以晒谷子的地方都建了楼,我们也是不得已将稻谷晒在周家湾的公路上。”
  近年来,城市规划建设逐步向郊区延伸,征收了附近村庄的土地,这些村民由于缺失公用地,只能自行寻找晾晒的场地。关于占道晾晒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村民表示了解,但只能如此。
  记者从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了解到,针对村民占道晾晒谷物的行为,他们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协调将辖区内的篮球场、文化广场等规划为暂时的晒粮场所;充分发挥社区内的中、小学校活动场地和政府大院、广场等开阔场地的资源优势,在学校休息和非公务时间,由办事处统筹管理,开放给农民晾晒谷物,同时加大对村民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从根源上减少交通隐患。
  随后,记者从市中心城区出发,在国道108汉中至勉县公路段上看到,40余处晾晒稻谷占用非机动车道的情形。“今年阴雨天多,最近天晴了,我们只能抓紧时间把谷子晾干,一般三五天就干了,因为家里有六七亩田,谷子大多数要卖出去的,完全晒干了才好卖,湿的谷子价格很低。国道上光线好,地面温度高,谷子干得快。”勉县侯寨村民杨龙基说。
  一路上,记者还发现部分县、乡、村级道路的大半或整个路面都铺满了稻谷,并且其间横亘着石块、树枝、木板等隔挡物。由此,来往的行人及骑自行车、电动车的人员被无可奈何地逼到了机动车车道,交通安全隐患极大。
  “这种现象在近几天内频现,但用石头、玻璃瓶、木棍来围住谷子,防止车辆碾压的行为更是危险。”勉县春光村村民尤女士表示,她也认为这种行为既对行人、车辆造成危害,如果车轮压到石头和瓶子反弹回来,将对村民自身造成危险,村里的喇叭经常都在宣讲占道晾晒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但担心谷子被压坏,许多村民还是偷偷用这种办法保护谷物。
注意!这一行为已触犯法律!汉中有人因此受伤
  对于占道晾晒,勉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最近晴天少,可供村民晾晒的时间短,村民与民警打起了“游击战”,抢时机占道晒稻谷。最近,该大队也接到不少大车司机的投诉,由于部分县道被稻谷占据导致他们无法通行,如果强行通过的话难免发生冲突。针对这种情况,该大队积极联合县交通局执法人员开展了国道108占道晒谷违法行为集中治理活动,采取教育引导为主的人性化工作方式方法,对占道晒谷村民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协助清理占用国道晾晒的谷物,宣传《交安法》和《公路法》相关知识,讲解占道晒谷的潜在危害,要求村民提高安全意识,另择安全场所晾晒粮食。
  民警提示:
  “种庄稼不容易,收获时也别大意。”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严格来说,村民占道晒谷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莫将民警的平和执法、柔性执法误认为默许,如发生交通事故,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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