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汉中调查队调查,经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核定,2021年一季度汉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7元(全省7440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3.6%(全省增长13.3%);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13.9%(全省增长13.9%),两年平均增长6.7%(全省增长6.7%)。一季度汉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延续上年同期以来增速逐季走高的趋势,保持稳定恢复性增长。 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省前列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省第3位。一季度,汉中居民收入水平在全省11个地市中居第7位,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3位。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省第1位。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79元(全省10410元),在全省11个地市中居第8位;同比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11.1%,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1位。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省第5位。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46元(全省4133元),在全省11个地市中居第7位;同比增长17.5%,增速与全省平均增速持平,位居全省第5位。 四项收入全面增长 一季度,汉中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010元,同比增加242元,增长8.7%;人均经营净收入976元,同比增加181元,增长22.8%;人均财产净收入375元,同比增加68元,增长22.3%;人均转移净收入1896元,同比增加259元,增长15.8%。 收入结构持续优化 一季度,汉中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8.1%,较上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占比为15.6%,较上年同期上升1.2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占比为6.0%,较上年同期上升0.4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占比为30.3%,较上年同期上升0.6个百分点。 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恢复性增长 一季度,汉中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42元,同比名义增长17.8%。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85元,增长23.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094元,增长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