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下午,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决定,任命李芳为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郭健、林虹霞、马勇、马媛媛、贾会萍、黄丽娟、王明江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杨明奎、李宏伟的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接受宋一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雁毅主持会议并讲话。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1年2月6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李芳为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郭健、林虹霞、马勇、马媛媛、贾会萍、黄丽娟、王明江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明奎、李宏伟的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6日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一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6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宋一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