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汉中市发改委会同汉中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联合印发通知(汉发改投资〔2020〕431号),组织市级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减免国有房屋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通知指出,减免国有房屋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并予以政策支持,将是今年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各县区、各部门及市属企业要切实提高站位,抓紧组织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务必要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通知强调,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为刚性要求。未落实到位的,国有房屋权属单位应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减免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时间、联系人、需提交的材料等,确保尽快落实到位。免租期不足3个月的,必须抓紧在下半年进行顺延、补足。 通知要求,尚未支付租金的,直接给予减免;已支付租金,且出租单位已将租金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由出租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返还;已支付租金,且出租单位已将租金上缴国库的,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可在下年度租金中予以扣减,或报财政部门办理资金退库手续。 汉中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国资委计划于本月底完成情况摸排。对减免要求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或通过减免房租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