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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去年优良天数331天 优良率90.6%

2020-7-3 14:4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 评论: 0|原作者: 李弋戈|来自: 汉中日报

摘要: 7月1日,记者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全汉中市优良天数331天、优良率90.6%,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303天、优良率83%。   去年,汉中市11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声环境 ...
         7月1日,记者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全汉中市优良天数331天、优良率90.6%,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303天、优良率83%。
  去年,汉中市11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3,较2018年下降0.8%;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5,较2018年上升0.9%。全市优良水体(Ⅰ~Ⅲ类)占比100%,其中汉江干流9个断面及支流29个断面、嘉陵江干流3个断面及支流10个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八渡河、乐素河和西汉水入嘉陵江口3个断面水质提升为Ⅰ类。南湖和红寺湖2个湖库均为Ⅲ类水质。中心城区及各县区1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居全省第3位。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南郑区、城固县和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和略阳县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市中心城区和南郑区、勉县为“较好”。
  汉中市去年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的问题积极整改,均已按时限要求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加大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我市生态环境领域首部地方性立法《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于2019年6月5日颁布实施。加强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建立环保与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先后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12次,妥善处置多起泄漏事故,有效的避免了跨省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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