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程腮仙辞去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6月29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程腮仙辞去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6月29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李海金为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王宗利、苏晓辉、李晓全、胡瀚、郭连庆、潘菲菲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丁小春、张僤、张仁杰、周俊玲、庞文群、高红选、韩璐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马炜、王文刚、李洁、杨丽、陈艳洁、耿红东、傅传伟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林、刘有文、杨继荣、陈建刚、邵恭友、罗杰、郭建军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马玉凤、文庆华、张东红、陈岳明、周悦、赵赟鑫、侯新丽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文海、王忠贤、何含江、赵军、赵海林、韩彤波、程兴军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利夫、王穗铭、史瑞华、闫超、陈小江、罗斐、彭庆桦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三) 任命: 陈婷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小娟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杪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霖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永吉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耀斌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小艳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新星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陈朝阳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免去: 庞军权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黄存宏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传汉的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批准任命: 王化军为宁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政为佛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