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投稿,汉中龙岗学校告2020级家长书中说,我校在2020年秋季拟推行以教育储备金形式见面学费优惠活动,现进行征求意见摸底。就交费及优惠方案选择意向提出了三种方案: 方案一:按现行收费标准小学每年学费20000元。 方案二:教育储备金20万,享受每年免学费13000元优惠,满三学年后,可自由选择退还或直到小学毕业后全额退还。 方案三:教育储备金30万,享受每学年全免学费的优惠。满三学年后,可自由选择退还或直至小学毕业后全部退还。 有家长认为,省教育厅日前发文要求所有的民办学校不得提前一次性收取学费。以这种教育储备金为由头收取费用并承诺优惠学费和返还的,属于变相收取,应当责令返还。针对学生家长来说,在法律上属于借贷法律关系,成立了借款合同,若到期不还,是可以主张本金和利息一并返还的。 你同意这种方案吗?欢迎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