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安委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方案》任务分工,为切实促进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督查第二组于6月1日至12日,对2019年度“零立案、零处罚”的汉中市本级、汉台区、西乡县、勉县、宁强县、镇巴县和留坝县开展执法工作专项督查。 督查组分别对相关单位进行工作约谈,通过听取执法工作汇报,与相关单位座谈,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督查组要求,“零立案、零处罚”的市县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认真查找是否存在依法治安理念树得不牢、执法能力不足和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逐条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切实解决“不想、不会、不敢”执法、执法走过场以及“人情执法”、“关系执法”和“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等突出问题,按时报送整改情况。 督查组按照“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分别对陕西省宁强县纵骋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镇巴屈家山矿业有限公司、振楠石材矿产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进行了示范执法,指导“零立案、零处罚”县区主要负责人、执法人员进行了观摩学习。 截至6月上旬,汉中市2019年度“零立案、零处罚”7个县区已有5个实施行政处罚,共罚款13.1万元,2020年度将加强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全面消除“零立案、零处罚”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