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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城固县在列

2020-5-7 09:0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7| 评论: 0|原作者: 艾永华|来自: 陕西日报

摘要:   城固老百姓的福利来了!陕西将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试点,汉中城固县在列。   近日,经各市区推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在高陵区、陇县、礼泉县、宜君县、白水县、富县、神木市、城固县、平利县 ...
  城固老百姓的福利来了!陕西将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试点,汉中城固县在列。
  近日,经各市区推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在高陵区、陇县、礼泉县、宜君县、白水县、富县、神木市、城固县、平利县、柞水县和杨陵区、韩城市12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省级试点工作。
  盘活利用用的意思是: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  
  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期限为3年。批复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完善试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强化保障措施。在试点工作中,要严守法律和政策底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途径;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要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引导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有序参与盘活利用工作。要支持各地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盘活利用工作的奖励、补助等,支持结合乡村旅游大会、农博会等活动向社会推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资源。要不断培育盘活利用主体,创新盘活利用机制,推进盘活利用示范,探索盘活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陕西日报 记者艾永华)

  这个政策可以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增加农民的收入。所以,城固县有宅基地的老百姓这次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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