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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网警查处涉及疫情违法信息110条,行拘2人

2020-2-6 17:0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 评论: 0|来自: 华商网

摘要: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汉中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中,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打击查处涉及疫情违法有害信息和利用疫情 ...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汉中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中,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打击查处涉及疫情违法有害信息和利用疫情在网上坑蒙拐骗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发扬“召之即来、来之即战、战之必胜”公安铁军精神,坚决做到“疫”不退,警不退。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值此全民抗“疫”的关键时刻,部分网民目无法纪,为博人眼球造谣传谣,滋生群众恐慌情绪。
  自疫情爆发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累计处置涉及疫情违法有害信息110条,行政拘留2人、行政罚款6人、批评教育78人。对传播“汉台区金泰滨江花城小区因患者确诊被封楼”、“南郑区确诊人员住所被围攻打砸”、“县各城区内所有路口红绿灯统一24小时改红灯”、“两名确诊患者从中心医院逃跑”等谣言信息的网民依法打击处理。
  “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力侦破案件,为群众挽回财产损失。2月1日晚,网民通过“网警巡查执法”新浪微博公众号反映其通过微信购买口罩被诈骗。
  网安支队民警立即对嫌疑人身份展开核查,迅速锁定嫌疑人肖某岭(男,32岁,勉县周家山人),及时通报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进一步查处,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办案民警于2月4日将肖某岭抓获,同时辗转汉台、南郑、城固等地询问受害人情况,调取证据。2月5日,肖某岭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并向受害人如数返还涉案资金1984.5元,赢得群众赞扬。
  “隔疫情不隔人心”,在做好防控疫情工作的同时,必须保护好群众的个人隐私。1月31日,西乡籍人员徐某某将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名单自私转发到村民家园群中,以便村民开展自我排查,该文档被村民肖某随意转发至其他社会微信群中,后又被大量转发传播,严重侵害了他人隐私,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西乡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徐某某行政罚款500元,对肖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近期,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托“汉中网警巡查执法”公众号接听答复网民举报线索36条,发布辟谣类文章19篇、警情通报11篇、疫情防护知识宣传文章24篇、教育警示类文章18篇。为全市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战“疫”之际,对于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泄露患者或相关人员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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