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民警巡查发现一网民在快手发布视频称:“刚从武汉回来,没别的啥大事,就是有点发烧,现在还没有好”。视频发出,迅速引发关注。 南郑公安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桦,男,20岁,镇巴人,现居住在大河坎镇,无武汉接触史且身体健康,为在网络短视频平台博得眼球,吸引粉丝,便在快手平台发布虚假涉疫信息。 在当前社会各界联合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其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通过教育,该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书写《悔过书》,向广大网民致歉,民警对其进行教育训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广大网民应自觉尊重事实,恪守底线,理性上网。为夺取全民抗疫的最终胜利做出应有贡献! 2、1月29日,南郑公安巡查发现,微博网友发布涉大河坎居民患有新型肺炎。经查,违法行为人陈某露,女,19岁,住大河坎镇。经查,1月29日,该陈利用微博发布道听途说的信息,并附有在微信中下载的不实图片信息,误导群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民警批评教育,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公安机关对其教育训诫,并责令删除微博。 3、1月29日,网名“张sir”在网上发布“大家都小心哟,汉中确认几十上百各了哟!目前能治好出院的连百分之一都不到。” 4、同日,网名“小天”在网上发布“汉中中心医院有两个确诊给跑了”。 经查,两则均为虚假消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某玮(网名“张sir”,男,39岁,汉台区人)、罗某羽(网名“小天”,女,25岁,汉台区人),二人均被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朋友,面对疫情不要恐慌,减少外出和聚会,自觉在家自我隔离,阻断传染源,做好自我防护,不为国家添乱。同时,提醒网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于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汉中第一网友情提示:非常时期,请各位网友谨言慎行,散发虚假疫情消息,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