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汉中20岁的罗先生在工地打工时意外受伤,送医经输血及手术治疗,出院后被确诊为丙肝。 罗先生认为,“由于西安市中心血站及第一家医院的过错,对其人生造成了终身影响。” 各方协商无果,罗先生到法院起诉。血站称其拥有资质,血源合格,丙肝的感染途径有十种,存在医源性暴露等可能。医院则表示血液制品是通过正规渠道流入血站,并无过错…… 经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不排除丙肝系输血所致。法院依此判决罗先生胜诉,西安市中心血站承担25%的赔偿责任,赔偿罗先生精神损失、治疗费等2.5万元。 近日,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律师表示感染者举证是难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