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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集中整治人行道乱停乱放 93辆机动车被罚

2017-8-3 11:1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8| 评论: 0|原作者: 周金柱 张映伟|来自: 华商报

摘要:   8月1日,汉中市城管局联合汉中交警依法对5条试点街区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现场处罚,93辆机动车被贴罚单、13辆非机动车被拖移。   现场   整治首日多辆非机动车被拖移   据悉,在人行道乱停乱放整 ...
  8月1日,汉中市城管局联合汉中交警依法对5条试点街区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现场处罚,93辆机动车被贴罚单、13辆非机动车被拖移。
  现场
  整治首日多辆非机动车被拖移
汉中市集中整治人行道乱停乱放 93辆机动车被罚
  据悉,在人行道乱停乱放整治第一日,汉中市城管局从汉台区城管局调集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对中心城区的5条街区(民主街、民主西街、中山街、北大街和天汉大道)进行文明停车专项整治。其中一路执法人员对违停机动车进行警示教育或贴罚单;另一路执法人员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进行现场劝导规范停车或处罚拖移。
  8月1日上午9时,记者随汉中市城管局非机动车整治组走上中山街,执法人员对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现场处罚或拖移。这是城管局自发布规范人行道整治通知后,通知正式生效并实施的第一日。
  在中山街整治现场,执法人员对人行道上乱停放的电摩、自行车以及摩托车进行拍照取证贴罚单。
  “如果电瓶车车主来到现场,并配合工作,执法人员将对车主处以10元罚款;而对既不接受处罚,也不配合工作的车主,其车辆将被执法人员放上平板拖车拖走放到指定仓库,待车主前来接受处罚并认领车辆。”执法人员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汉中首例违停电瓶车被执法人员取证贴出罚单,因车主不在现场而被装上拖车,将放置专门仓库暂时保存。
  8月1日下午,记者了解到,整治首日,汉中城区执法人员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贴罚单93辆,其中1辆已缴纳罚款,其余咨询的较多;非机动车拖移13辆,现场罚款14起。
  车主
  质疑停车位太少与执法人员争执

  在中山街的人行道上,随处可见城管部门用白线划的非机动车停车位。
  执法现场,凡是停在白线以外的车辆都被执法人员放上平板拖车,人行道两边商铺老板以及顾客见状赶紧跑来将自己的电摩或自行车停放规范。
  然而,在执法过程中,有车主不愿领罚单,更不想车被拖走,当场与城管执法人员起了争执。“划的车位那么少,让我们往哪停,停在店门口既方便又安全。”一位车主说。执法人员指着中山街小学门口的停车点说:“人行道上都划有停车位,车停在店门口会侵占盲道,不能只图自己方便。划车位有规范,不是随便想划哪就划哪,不可能每个店主门口让划车位就给划,你们所反映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少的问题,我们将会通盘考虑合理规划。”
汉中市集中整治人行道乱停乱放 93辆机动车被罚
  规范
  被贴罚单后接受处罚可去市政府政务大厅

  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对于人行道上违停的非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城管部门请了拖车将违停车辆统一拉到仓库暂时保管,违停车主可携带身份证到荔枝路城管岗亭接受处罚并认领车辆,咨询电话12319。
  在人行道上或跨道沿违停的机动车辆被城管部门贴罚单后,车主需在2日内到市政府政务大厅二楼市住管局窗口接受处罚;如逾期(2日后),由交管部门录入违法系统锁定车辆档案,违法当事人可到天台路交警一、二大队接受处理。
  据了解,对违停非机动车辆,汉中城管局执法人员先是教育劝导,不听劝告的将依法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行政罚款或者拖移,机动车辆处罚标准为100元每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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