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第一网

搜索
汉中第一网 首页 汉中新闻 查看内容

汉中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17-7-25 11:2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8| 评论: 0|原作者: 汉中一份子|来自: 汉中日报

摘要: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会后,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整改工作要求,提早谋划、精心部署,多措并举、强力推进,14个整改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其中2个共性问题已完成,需要长期坚 ...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会后,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整改工作要求,提早谋划、精心部署,多措并举、强力推进,14个整改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其中2个共性问题已完成,需要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具体问题要求2017年年底完成,现已按计划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2个共性问题已完成,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

     (一)关于对环境保护认识仍有差距,责任和压力还存在上紧下松、逐级递减现象。有些地方领导仍然认为经济发展是硬任务、环境保护是软指标,因而在工作中一手硬、一手软,环境保护工作显得比较被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严格“五个一”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创新的提出各级党组织通过开展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做一次生态文明建设报告,党政主管领导讲一次生态建设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搞一次专题调研,开展一次生态环境文明建设理论考试等活动(即“五个一”活动),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牢绿色循环发展理念。
      一是抓专题学习。市委、市政府率先垂范,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和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中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理解习总书记关于“两山论”的丰富内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会后,立即行动,迅速召开交办会议,传达学习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和省委书记娄勤俭的重要讲话,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建军书记、红卫市长明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惠及当代、造福子孙的重大战略,也是汉中追赶超越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宁可影响一点发展速度,也要保证发展质量;宁可在环保上多花钱,也要为长治久安打好基础”,各级、各部门自觉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的具体行动,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和推动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更加扎实地做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办、国办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通报后,市委迅速召开了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了《通报》,11名常委结合自身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四个意识”,落实中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作了发言。一致认为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教训十分深刻,一定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紧抓实抓好。各县区及市环保、林业、国土、水利等部门,也分别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讨论,深入查找不足,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全市共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会等46次,参加学习的领导干部达2066人次;
      二是抓调研督导。在整改任务交办后,市委书记王建军、市长方红卫多次做出指示,并深入重点整改具体单位现场检查指导推动工作。王书记、李市长深入汉台、勉县抽查汉钢集团公司4台烧结机关停、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西郊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情况,严格要求必须落实整改要求,并现场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李市长先后深入汉台、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开发区等11个县区,检查和调研治污降霾、汉江嘉陵江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朱鸟保护区采砂采石企业关停、西乡县桦林矿业公司范家沟尾矿库等整治情况,主持召开了铁腕治霾“1+10+2”雷霆行动现场会,多次深入一线检查督导涉重金属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秸秆禁烧、危化品运输车辆环境安全监管等环境问题整改。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勉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汉钢公司调研,协助制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化解信访矛盾,确保了烧结机如期关停;城固、洋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朱鸟保护区采砂、采石关停措施;市公安局、环保局、城规局、住管局及汉台、南郑、勉县、城固等县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企业、工地、田间调研和检查治污降霾措施落实情况。全市28个县区部门主要领导先后45次深入一线调研和处理环境问题。
      三是抓生态教育。市委先后邀请环保部原核总工程师杨朝飞、省人大原副主任陈再生、省人大财经委主任何发理等领导和专家,以天汉讲坛为平台,向各级领导干部讲授生态文明建设和习总书记“两山论”的深刻内涵,不断增强绿色发展理念,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市委组织部通过“夜间课堂”,邀请市环保局局长纪明就“两山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当前我市面临的环境形势,对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市环保、公安、林业、国土、水利局等部门,汉台、城固、南郑、勉县、开发区等县区先后邀请省上有关单位、党校、高校的专家学者,结合国际国内生态文明发展现状和当前面临的环境形势进行授课和辅导。汉台、南郑、勉县、西乡、镇巴等县区把生态文明教育延伸到镇、街道办、重点村。全市先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讲座49场次,参加培训学习的各级干部达4231人次。
      四是抓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理论考试。市县区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地日、世界水日宣传、专题讲座和环保进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军营等活动,开展干部群众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知识测试,共有8543名干部和群众参与测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聚焦“二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体制改革和追赶超越的重要内容,每月督查,季度审计,半年点评,全年考核。先后7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议,听取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省环保工作会议、治污降霾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环保工作计划、治污降霾“1+10+2”、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追赶超越积分管理办法等重点问题。各县区也将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区域重大发展规划、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汉江嘉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整治修复等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深入调研,专题研究,严格履职。在工作谋划、招商引资、项目审核以及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中,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坚决做到“一严三不批”,即:环境敏感区从严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坚决不批,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空间的坚决不批,污染严重又无法治理到位的坚决不批,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市政府及汉台、勉县、洋县、城固等县区建立了环境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解决区域环境突出问题。市环保、国土、住管、城规、林业、水利等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深入调研,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提措施、具体抓,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督促整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3.健全“一个体系”,强化环境监管。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必须完善环境监管体系,也是提升汉中生态环境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和治本之策。一是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机构。制定印发了《汉中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汉中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开展市域范围内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督察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等情况,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落实了各级环境监管责任。先后制定并印发实施了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细化了责任分工;印发实施了《关于实行环境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夯实了环保监管责任;印发实施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汉中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了水资源的安全管理。三是加强了环境监管能力。在机构建设上,市编办为市环保局机关新设土壤污染防治科、环境监控指挥中心2个科室,新增编制3人。汉台、城固、洋县、勉县、宁强等县区共为环保局新增工作人员110多名,在各镇、街道办设立了环境保护办公室。在监管能力上,汉江流域4个水质监测自动站已建成投运,环境监控指挥中心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在环保投入上,上半年全市投入环保资金3590万元,较2016年大幅增加。
      (二)在督察谈话中,也有一些领导同志反映,关中地区大气环境问题2016年出现反弹,形势依然严峻。但一些地方领导认为主要是受地形、气象等因素影响,很少从自身工作方面查找原因,缺乏工作压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持续改善。1.市委、市政府客观分析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作为,深入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铁腕推进治霾“1+10+2”雷霆攻坚行动,确保大气质量稳中向好。截至6月底,全市共开展大气污染专项行动18次,淘汰“黄标车1271辆;治理餐饮油烟297家,取缔流动餐饮点253个,露天烧烤36个;对6座油库、244个加油站、33辆油罐车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整治4S店和汽车维修店78家;整治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扬尘污染179个,设置渣土车检查点27个,245辆渣土车完成改装。今年1月至6月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为130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天,空气质量位列全省第四名,较去年同期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2.市委制定实施了“三项机制”,印发了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并实施了环境网格化监管制度,进一步夯实了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环保责任,确保履责到位。
      3.市委将县区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纳入追赶超越季度审计和点评内容,强化了各级党政干部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市委制订了《汉中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汉中市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追赶超越积分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了党政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7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按要求对全省涉水小企业淘汰情况组织排查,2016年仅督促地方淘汰5家相关企业。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整改到位。1.市县区环保部门在排查的基础上,制定了重点污染源2017至2020年全面达标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232人次,检查和排查企业1395家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已立案处罚80起,实施按日计罚3起,实施查封扣押36起,限产停产8起,移送行政拘留8起,拘留11人;对16家重点污染企业开展24小时驻厂监管,随机抽查3家企业。
      3.深入实施“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0+2行动,强化固定污染源管理,共开展大气污染专项行动18次,排查各类涉气污染源860个,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42户。
      (二)陕西汉中钢铁集团公司2号炼铁高炉擅自扩容躲避淘汰,4台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长期违规运行,无脱硫设施,超标排放严重,直至督察组进驻期间才临时停产。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到位。
      市工信委、勉县政府领导多次深入企业调研,了解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制定了整改时间表,并派工作组驻厂督促,解决问题,确保按要求时限整改到位。市纪委、市工信委、勉县县委组成调查组,对2号高炉擅自扩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截至6月底,陕西汉中钢铁集团公司3台烧结机已拆除,还有1台已拆除主要设备,2号高炉实际炉容专家鉴定和扩容情况调查已完成。勉县县委经调查核实,已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三)《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中还有31%的水污染防治项目未如期完成。(其中:汉中市完成勉县、略阳、南郑、佛坪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洋县玉虎化工公司谢村排污口、谢村桥排污口、双庙排污口整治项目建设;城固、洋县、勉县水环境监测能力项目建设)
      整改进展情况:已基本整改到位
      我市涉及67个项目,已验收66个,1个项目在建未验收(洋县玉虎化工公司谢村排污口)。截至目前,反馈的勉县、略阳、南郑、佛坪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谢村桥排污口、双庙排污口整治项目和城固、洋县、勉县水环境监测能力项目通过验收。洋县玉虎化工公司谢村排污口因汉江堤防工程影响,正在加紧施工,预计年底前完成。完成率为98.5%。
      (四)加快汉中锌业公司刘家坪铜矿坑涌废水治理设施改造,确保所有坑涌水全部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彻底解决坑涌废水污染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到位。
      市国土局、宁强县政府督促汉中锌业公司编制了刘家坪铜矿坑涌废水治理设施改造《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并监督实施。该工程已于2016年12月整改结束,坑涌废水通过治理已达标排放。
      (五)督察发现,有14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存在采矿、采砂、开垦等违法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到位。
      市发改、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每年对我市11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开展1至2次专项执法检查。2016年以来,对洋县朱鸟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11家非法采砂、3家采石企业,依法进行了关停。
      (六)省水利厅2014年批复《汉江干流汉中平川段2015-2019年河道采砂规划》,违法在朱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设置12处采砂场,占用保护区内汉江河道15.9公里。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到位。1.市水利局牵头印发实施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汉江干流汉中部分河段禁止采砂的通知》等11个文件,强化江河库渠属地党政领导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河道采砂监管。截至目前,共下发河道采砂停工整改通知书37份,复核入河排污口76个,排查矿山企业59家。
      2.市水利局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修编《汉江干流汉中平川段2015-2019年河段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了河道采砂行为。
      3.市县区水利部门开展了汉江流域采砂行业专项整治,关停违法违规采砂采石企业32家。其中城固县已关停了境内3家采砂场;洋县关闭9家采砂场,3家采石场已关停,2家企业已取缔。
      (七)2013年以来,洋县、城固两县水利部门违规在实验区发放采砂许可证,洋县国土资源局违规给缓冲区内安丰采石场续证,导致采石采砂行为屡禁不止。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到位。1.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市水利局修编《汉江干流汉中平川段2015-2019年河段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了河道采砂行为。
      2.城固县已关停了境内3家采砂场;洋县关闭9家采砂场,3家采石场已关停,2家企业已取缔。洋县县委经过调查核实,分别对国土、林业、水利、环保、朱鸟保护区管理局名鸟保护区管理局7名责任人给予处分和问责。
三、5个具体问题要求2017年年底完成,现已按计划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陕西省于2008年就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但总体保护规划至今尚未出台,有关部门未按要求编制专项保护规划,有关地市未按要求划定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和适度开发区建设控制地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于2013年撤销后,秦岭生态保护综合协调和齐抓共管机制难以有效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要求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分步实施,正在按计划推进,预计2017年12月底完成。1.市政府决定成立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委,主要负责秦岭生态保护综合协调、管理等工作。
      2.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方案》。市环保局牵头开展调研,正在着手编制秦岭生态红线方案。
      3.市国土局印发了《汉中市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我市秦岭范围9县区241个矿山进行了排查,对23个疑似采矿点存在的问题逐项核实,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时间节点推进。
      4.市发改、财政、国土、林业等部门下达了《汉中市2016年退耕还林年度任务》(跨年下达)和《2017年造林计划》,全市共下达退耕还林任务3.5万亩,植树造林20万亩。目前正在实施。
      5.市水利局牵头制订印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秦岭矿山企业水土保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等11个文件,对秦岭矿山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下力气整治河道采砂行为。截至目前,共下发河道采砂停工整改通知书37份,复核入河排污口76个,排查矿山企业59家。
      6.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和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开展“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保护母亲河”、“环保世纪行”、“环保卫士挑战赛”等宣传活动12次。人民日报等中省媒体记者来汉采访,《雷霆行动“刷蓝”汉中》、《汉中全面启动河长制,市委书记王建军担任总河长全面推行河长制》等多篇通讯得到报道。上半年,全系统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信息201篇,市级以上媒体刊登626篇。
      (二)秦岭矿产资源违规审批和违法采矿采石问题突出,部分区域生态破坏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要求2017年12月底,目前按计划推进。1.市发改、国土、水利等部门印发实施了《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秦岭矿山企业水土保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秦岭保护区采矿、采石企业排查,对违法违规开采、滥采滥挖、恶意开采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无证开采企业依法取缔,已停产关闭或清理无主矿山168个。
      2.市发改、国土部门按照《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对我市所辖秦岭范围汉台、城固、洋县等9县区241个矿山环境破坏情况进行了调查,33个存在问题的矿山已完成整改15个,18个正在按要求整改。
      3.市县国土、林业、环保部门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和“谁治理、谁受益”原则,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监督南郑梁山片区、勉县金泉片区、洋县哔叽沟、西乡北片区等矿山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目前正在落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三)汉中、安康、商洛3市29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有26座提标改造工作无实质进展,难以达到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要求2017年12月底完成,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
      市污水处理厂、镇巴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南郑县、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宁强县、略阳县7个县制定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完成了项目可研,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预计2017年12底完成。
      2.汉台、南郑、洋县、勉县、留坝等县区制定了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方案。截至目前,全市建成雨污分流管网109.48公里,封堵排污口15个。
      3.加大环境执法监督检查,加快推进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防止污水直排,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4.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纳入市级追赶超越的重点任务,实行按月督查,按季度点评打分并计入年度考核。
      (四)秦岭地区采矿采石企业普遍规模小,开发利用水平低,生态破坏严重,且近年来采矿采石面积呈扩大趋势。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2016年4月专项督查发现,秦岭地区2015年比2013年新增采石地块12处,新增采石面积9.2%。根据2016年卫星遥感监测数据核实情况,全省270多处矿山开采点中,60%以上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生态破坏面积达到3500多公顷。
      整改进展情况:要求2017年12月底完成,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
      1.市国土局和9个县区制定印发了《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开展了专项整治,对全市241个矿山进行了排查和整治。现已关停矿山或清理责任人灭失矿山168个,对57个生产矿山和筹建的16个矿山,加强了日常监管,督促问题矿山积极整改。
      2.市国土局根据2016年卫星遥感监测数据核实情况,涉及我市33个存在问题矿山开采点正加紧整改。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15个,还有18个正在按整改要求和时限强力推进,预计2017年12月完成。
      (五)陕南地区现有尾矿库244座,约占全省总数78%。目前,安康、商洛,汉中三市有15座“头顶库”未治理,15座尾矿库未完成浆砌石排洪系统改造任务;其中商洛市还有2座“无主库”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
      整改进展情况:要求2017年5月-2018年12月分步实施,目前整改正在按计划推进,预计在年底前完成任务。
      1.市县安监区部门印发实施了《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和工作实施方案》、《汉中市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的十条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尾矿库的管理。
      2.市县区安监部门对72座尾矿库建立了尾矿库安全管理台账,落实了安全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责令16座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正在实施治理。
      3.略阳县3座浆砌石尾矿库排洪系统改造任务1座已完成主体工程,2座正在施工中,预计2017年9月底完成整改任务。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 .
  • .
  • .
  • .
  • .

文热点

读排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