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宁强小伙祝某驾驶摩托车尾随独行女子,伺机抢夺挎包后又逃之夭夭。 今年8月21日晚11时许,祝某与朋友在县城街心花园附近餐馆吃过晚饭后,驾驶摩托车至宁强县汉源镇校场坝桥头时,发现一女子独自行走,想到自己囊中羞涩,手里总是缺钱花,杜某突然打算冒险干一笔,抢夺女子挎包。尾随女子几分钟后,杜某加大油门冲向女子,将其挎包抢到后逃离现场。 挎包被抢后,家住汉源镇的28岁女子袁某立即拨打电话报警,表示自己深夜加班,独自回家时被抢,包内有5500元现金,及一部白色手机、银行卡等物品。 接警后,民警调取现场的视频资料,锁定嫌疑人。9月1日下午3时许,宁强警方将祝某抓获归案,为袁某追回赃款3500元及手机等财物。 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1870元。祝某主动退赔2000元,并将所得赃款、手机等物品及时归还给了袁女士。 9月1日,祝某被宁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1月18日,祝某被依法逮捕。11月25日,宁强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祝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宁强县公安局李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