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一男子假称自己是省招办工作人员,以可为高考人员安排大学为由,骗取礼金押金,共诈骗作案5起,涉案金额23万元,其逃往境外两年后,回国自首。目前,该男子已被略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2年10月12日,略阳县公安局接到王某报警称,2012年8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胡某,胡某自称是省招办的工作人员,说可以为其子高考后安排进入铁路系统的大学,后胡某以办事需要请客送礼、交押金等理由向他索要钱款合计83000元,现不知去向。接报后,办案民警迅速查明了案情,确定了胡某(男,时年45岁,勉县人)有诈骗作案的重大嫌疑,随即对其进行上网追逃,但胡某一直在逃。 2014年12月1日,犯罪嫌疑人胡某在云南省孟连县向公安机关自首,12月9日被办案民警押解回略阳。 昨日,民警介绍,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交代:2012年10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受害人王某,他冒充自己是省招生办的工作人员,称可以为王某的儿子办理上大学的事,以要用钱疏通关系为由,先后从王某处骗取现金83000元。在此期间,他还以相同手段先后在西安、汉中等地诈骗作案4起,涉案总金额高达23万余元。案发后,他为逃避公安机关抓捕,偷渡到境外藏匿两年多,今年12月1日他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来源:华商报 记者 王雨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