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将成高校招生录取参考 现行高考招生制度下,总成绩是对学生唯一的评价,此现实将被改变。教育部16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提出,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意见规定,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尽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有要求,如热爱集体、关心他人、有社会责任感等,但这些要求比较抽象,难以直接把握。针对这类问题,意见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每个方面有不同的考察重点。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 针对当前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走过场”和“集中突击”等问题,意见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注重考查学生的行为表现。如思想品德方面,不仅要看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还要看参加的次数、持续时间等,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行为表现是可以考查、可以比较的。 此外,综合素质评价一旦被参考,大家最为担心的就是真实性和公平性。意见规定,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检查制度,对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有争议的结果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