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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小区、单位、村庄实行封闭管理,汉台发布十项防控措施

2020-2-7 07:3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7| 评论: 0|来自: 阳光报

摘要:   2月4日,汉中市汉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十项防控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经汉中市汉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 ...
  2月4日,汉中市汉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十项防控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经汉中市汉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汉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配合检查、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交通管制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各机关单位、农贸市场、超市、药品专卖店、小区物业等公共场所合理安排办公、营业时间,每天用药物预防消杀不少于两次,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确保公共场所安全可靠。各大药店、超市、商场等经营单位要务必坚持诚信经营,不得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疫情期间不得擅自出租,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汉。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其余企业一律不得在2月9日24时前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和掌握疫情动态、防控知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对拒不执行“十项措施”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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