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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你不可不知!

2020-1-23 21:5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5| 评论: 0|来自: 汉台公安分局

摘要: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   你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风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甚至引发火灾事 ...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
  你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风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甚至引发火灾事故酿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汉中市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10月11日印发了《汉中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将汉中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确定为西汉、宝巴、十天三条高速公路围合区域以内。在禁止燃放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内不再申批新的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现有的烟花爆竹零售户经营期满后逐步取消。为避免污染天气重演,确保节日空气质量优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杜绝出现火灾事故,请大家积极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的各项工作。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内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监部冂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亲爱的市民朋友,可爱的汉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环境的保护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让我积极行动起来,告别烟花爆竹,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养成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坏境,为建设美丽汉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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