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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网民:如此办事效率的医疗救助,南郑区高台镇政府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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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5 10: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3日,南郑区高台镇人民政府就如此办事效率的医疗救助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患儿张X于2014年于汉中3201医院确诊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先后进行了27个疗程的化疗,于2019年11月在河北燕达陆道培医院进行了骨髓移植手术,花费巨大,在医保,大病报销后于2020年4月申请医疗救助,但三个月过去了,办事机构互相推诿,连系统也未能录入,如此办事效率对于等救命钱的大病家庭无疑雪上加霜!
  高台镇人民政府回复:
  人民网网民,你好,收到你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开展调查处理。经查,张,男,现年12岁,其父张某于2020年4月27日到高台镇宣教文卫办反映其子于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后提交医疗救助申请。按照区医保局要求,医疗救助上报时间为每月10日至20日。因此,镇医疗救助经办人员告知张某将于次月上报,但是5月录入医疗救助系统时,发现系统不予认定,原因为系统内有民政认定信息,镇医疗救助经办人员立即给张某打电话说明了情况。6月份依然无法录入系统,镇经办人员再次打电话给张某说明了情况。镇医疗救助经办人员多次与区医保局沟通,张某也因此事多次找到区医保局,经区医保局与系统管理方协调沟通进行了数据处理。7月18日,镇经办人员接到区医保局通知,张某严医疗救助申请经系统管理方处理已经可以进行系统录入,镇医疗救助经办人员已告知张,将于8月份将张某严医疗救助申请进行系统录入上报。7月29日,镇医疗救助经办人员再次联系张某和严某,详细告知其子张某医疗救助申请办理过程。下一步,我镇也会持续关注张某严医疗救助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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