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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谝] 洋县政府就镇干部工作严重失实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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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3 13: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11日,洋县政府就镇干部工作严重失实进行了回复。
# f- x/ Y% s  V" E: M) m% s' t  市委书记你好," r5 B4 g7 R7 t1 @( Y
  我近期通过领导留言板向市长反映了洋县谢村镇回龙村五组许某轩私卖村组集体机动地问题,镇指派包村干部王某调查处理,干部王某不调查所卖土地性质到底属于集体机动地还是农户自留地承包地,不查阅农村责任地承包合同,土地确权证等资料,凭许某轩单方说法认为双方是自留地承包地互换,卖地款两万五是4分地青苗补偿,并说我做为原组长当时在场,问题的核心是该土地到底是不是集体机动地还是农户自家土地应该通过调查责任地合同和土地确权证走访其他群众查清,我到底又没有知道同意也必须查清,而不是听某一方一面之词使调查成为走过场不实事求是。0 n$ U9 Z, k: h
  洋县政府回复:
! ]# R4 S; o8 f, k& `% o  l  网友你好!
/ g8 j( D0 q/ C+ V  经县农业农村局、谢村镇政府联合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d- O: ?7 d6 f* t: ~
  一、互换土地情况: G3 y( b: O% S4 f. y: e
  谢村镇回龙村五组村民许某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出入道路,用自己在渠北的承包地0.4亩,兑换门前许某某经营的土地0.4亩。2019年9月23日,未经组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双方签订《土地互换协议》。协议约定:“二人同等面积(0.4亩)进行互换,并由许某支付许某某经济补偿2.5万元(已付款,有收据),互换年限自2019年9月23日起至终身。”
1 C4 m* o9 ~; D; E# W  二、调查情况8 w7 i; \; O, _% ~- w) ]
  经查,许某某兑换给许某0.4亩土地属于组集体机动地,不是自留地。
1 O: I  C' j- b; _0 G3 z  x5 d8 D  1.走访情况。走访该组村民许树吉、许文文、许宝元、许树元、许志军等5人都认为该0.4亩土地是组上的机动地;走访该组村民许义文说:“该地块以前是我的宅基地,大约1983年旧房拆除后交给了组集体”,此情况也得到了其他走访群众证实。5 T* d+ t8 m0 h2 X1 w; y
  2.直接证据。原组长许树吉提供了2010年至2013年组上分配方案决算表中扣缴该机动地承包款9元的证据。2 g% l3 X; w0 u0 L" A6 {
  3.政策依据。2015年该组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按规定,自留地全部纳入确权范围,机动地不纳入确权。经查阅许某某签字确认的确权底表,表上显示许某某共有14丘地块,面积7.43亩,并没有许某某兑换的0.4亩土地;且1980年国家政策统一扩大自留地后至今自留地未做调整。
, ^( l3 c) _" o( X' [+ h: z/ V  自留地和机动地都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随意流转。两人兑换土地未经组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两人兑换土地属实,不属于买卖,程序不合法,双方签订的《土地互换协议》无效。' I/ `1 I+ L, S! o
  三、处理情况- r( l. X# c7 O
  谢村镇政府已依法撤销该宗土地互换协议,对回龙村包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加大土地政策法规宣传,构筑严格土地管理防线。
& M2 N0 Q0 p1 ?6 d) O8 G9 X  感谢你的认真和关注,祝生活幸福!; p2 T: B+ `0 M" l0 {/ J, w.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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