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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提取公积金业务手续的补充通知》,此前,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我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手续。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优化提取业务流程,方便缴存职工,现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在省中心缴存并贷款的职工配偶,在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婚姻证明,由中心核实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即可办理偿还当年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职工本人和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该笔住房贷款本息总额。(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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