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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汉中市三级医院和汉中市境外医院居民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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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6 15: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医院报销政策:本市境内:一级医院(含参照一级医院管理的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综合医院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75%,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医院(含三级特等)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55%。本市境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医院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65%;三级医院(含三级特等)起付标准3000元,报销比例50%。
  2、异地就医流程:凡需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须按照分级诊疗相关规定,由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区为二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按程序审核,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登记后方可异地转诊。危、急、重症患者可先转诊,但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患者出院前)补办异地转诊手续。在统筹区外自行选择就医或不规范转诊的,其住院费用,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予以报销。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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