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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x) G7 R8 r9 @( M7 [6 e4 W+ x
1、董家营镇古路坝村党支部委员张树恒违规评定危房改造户的问题。2014年8月,古路坝村将贫困户左忠龙评定为陕南移民搬迁户。2017年4月,张树恒在申报危房改造对象工作中,再次将左忠龙评定申报为危房改造户,导致左忠龙重复享受国家危房改造政策。2019年6月17日,董家营镇党委给予张树恒党内警告处分。
: x" `" _9 ]! v8 l X 2、二里镇韩裕村主任周世财违规出借村扶贫合作社资金垫付工程款的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韩裕村主任周世财与村干部分三次大额提取扶贫互助合作社现金19万元,其中10万元违规出借给非贫困户苟地贵,用于垫付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款。2018年11月8日,违规出借的扶贫互助合作社资金已全额还款。2019年4月28日,二里镇党委给予周世财党内警告处分。2 E5 |( ]) J2 B4 k8 L" Z& X
3、桔园镇余家湾村违规发放、扣留产业补助资金的问题。余家湾村在实施2013年至2015三年贫困村“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到户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未按上报名单发放,由吴超等村干部重新确定标准和发放对象重新发放;2013年在发放产业到户补助资金过程中扣留资金6.99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2019年3月6日,桔园镇党委分别给予余家湾村监委会主任徐炳华党内警告处分、村文书徐信儒党内警告处分、原党支部书记吴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村委会主任余志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 H8 f g9 d k- K; q
4、原公镇夭庄村二次分配低保金问题。2014年-2018年,夭庄村未能严格按照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违规二次分配低保金。2019年4月29日,原公镇党委分别给予夭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华山、监委会主任田义庆、支部委员张建军党内警告处分。
|. n; \9 l. y 5、天明镇响应村主任蒲庭财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2018年12月,省上对城固县第四季度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发现天明镇响应村主任蒲庭财帮扶的2018年脱贫户龙英林的纪实手册相关资料填写不全,部分季度收入未核算和贫困户、帮扶人未签字等问题,蒲庭财工作作风不实,填写户档资料不规范。2019年3月6日,天明镇党委给予蒲庭财党内警告处分。(来源:城固县作风建设)- D! x6 T0 V!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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