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4日)上午,汉中城固县人民法院对宋某、黄某等黑社会团伙案件进行宣判,21名团伙成员被判20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9 X& Q8 k' G& h ^& Z8 m$ S
以商养黑干扰政府工程,城固黑社会团伙首犯获刑20年
% v1 ^* q1 ~+ z N4 a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宋某、黄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成立专门公司,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方式大肆敛财。整个公司上下分工明确,有所谓的工程部和安保部,招募被公安部门打击处理人员、甚至吸毒人员实施威胁,团伙成员中有犯罪前科人员达10人,行政处理6人,甚至团伙头目宋某、黄某还在缓刑当中。
: z$ ?# o! @2 c7 `2 _ 这些人纠集起来,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在城固县当地为害一方,甚至干扰政府惠民工程,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这个犯罪团伙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V& C0 ?' I& W8 X8 Y, f
最终判决,被告宋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黄某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分别判处18年到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处罚金等。(陕视记者:史凯强)
3 r. x* K5 S! E' s1 [
5 q4 m( d7 b8 _. I8 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