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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收取的土地出让金近百万元,其中81万多元都被用来网络赌博。12日,镇巴县法院对该县地税局泾洋税务所原税收管理员邵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宣判: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责令退赔赃款。
, _8 y9 b8 N% g, Q" m: ]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镇巴县非税局委托原镇巴县地税局泾洋税务所代征土地出让金,2017年2月至2018年8月,此项业务由时任镇巴县地方税务局泾洋税务所的税收管理员邵某经办。
0 Q8 n, R1 n- O" K4 i “90后”的邵某在经办此项业务期间开票213笔,共计1014072.89元,其中泾洋地税所所长王军开票收款2笔共15846.79元,邵某开票收款998226.10元。被告人邵某收取的998226.10元土地出让金中,以现金方式收款563104.12元、以银行转账方式收款344505.39元、以微信收款方式收款90616.58元,被告人邵某将以现金方式收取的563104.12元分88次将其中的509920元存入自己的三个银行卡账户内,剩余现金53184.12元,此款除垫支所长王军1500元经费外,其余现金51684.12元被其截留。
' F1 T$ W: G' B9 m! I$ x 邵某从事土地出让金代征工作以来,实际收取并保管土地出让金共计996726.10元,被其全部挪用,其中截留的现金51684.12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用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方式偿还个人债务131090元,用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方式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络赌博813951.98元。7 E8 \- H' R5 C$ A
8月28日,邵某到镇巴县监察委员会主动投案,并于当日被依法留置。9月18日,被依法逮捕,10月22日镇巴县检察院以被告人邵某涉嫌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
- h+ s3 H6 ~4 h' P 镇巴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某为了一己私欲,挪用公款近百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和高消费,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邵某能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成立自首,具有一定认罪、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6年,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责令被告人邵某退赔赃款996726.1元,上缴国库。(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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