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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住院享有医疗保险,邓先生母亲本该在出院不久就能得到报销,但城固县医院多次以核实调查为由让其等待。然而在等待的两个月时间里,邓先生前后4次找城固县医院都无果,直到华商报介入采访,邓才领到报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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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医院为母亲报销医保“跑断腿”: a/ g- @6 j" l" ~8 ~8 D
近日,家住城固县的邓先生说,今年1月12日,72岁的母亲意外摔倒骨折在城固县医院住院治疗,住院8天总共花费6000多元,而因他母亲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4500余元。
p! n+ }4 b! O+ T7 H0 d5 U3 k 邓先生说,他母亲于1月20日出院,但因出院当天邓母的外伤还未调查审核,城固县医院便让邓先生等待通知再去领取报销款。“等待期间,我曾三次找到城固县医院,第一次说需要外伤调查、汉中市社保中心的审批没下来,第二次说报销款未拨下来,而第三次还说要通过外伤调查核实才能报销。”
, |: A, [: y! t; }+ q9 m. F2 X- l( S6 ] “两个月时间过去,医院就以这几个理由拒绝报销,还让继续等待通知。”邓先生说,他无奈之下于3月20日找到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邓先生母亲的情况符合报销标准,并称不存在拨款问题,只要符合标准出院结算时便可报销。
2 k& z0 ?/ R6 F1 U 而据邓先生提供的一张汉中市职工医疗保险外伤患者住院审核表(复印件)显示,早在1月22日,汉中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医疗保险住院审批专用章就盖在了这张表上。: T5 E7 H& v& |0 C2 X1 V
“其实,审批应该早在两个月前就下来了,医院就拖着不给我母亲报销。”邓先生说,1月22日,他拿着这张表去汉中市社保中心盖的章,1月26日他又将这张表交给城固县医院医保科,同日在医院结算时,医院称材料需装袋报送审批,让他等待报销。
2 W; G' [- N/ I3 V: F 医院解释( s- Q9 v4 g' |' U$ F
报销款未拨下来是为防止骗保
$ A- s4 I+ U0 l# Q; h; Q* m, s$ J 3月21日上午,邓先生再次去城固县人民医院,医院仍以材料还在审核、款没拨下来为由拒绝报销。“这是第四次找医院,钱已经不是很重要了,主要是医院的态度让我感到很气愤。”; m' o! S/ a8 `8 G- f& ^- T; o. s
随后,记者和邓先生来到汉中市社保中心,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1月份的款项确实未下拨,但患者手中有报销审批表和结算清单,可以在当地医院报销。“只要符合报销条件,拨款与否不影响正常报销。”
1 E- D2 k, l9 k' _. k1 `9 U 3月22日上午,记者联系上城固县人民医院医保科,该科室一工作人员表示,未给邓先生母亲及时报销主要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社保中心报销款还未下拨到医院;二是邓母属于外伤,需要调查核实清楚,避免不符合报销条件的骗保情况。“出现骗保案,如果医院单方面给报销了,社保中心不会给拨款,责任就是医院的了,所以这么多外伤需要报销的,医院处理的都很谨慎。”% X5 H( M! F D6 u. N/ N; _
该工作人员坦言,邓母的情况经过调查符合报销标准,而且汉中市社保中心也过问此事,他们将通知患者家属前来领取报销款项。22日中午,邓先生告诉记者,他已从城固县医院领取了该报销的4599元。(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余姗姗 张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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