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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近日省政府同意批准蒋安成同志为烈士。
出生于1969年5月20日的蒋安成,生前系南郑县水利局局长。2012年7月2日下午,南郑濂水河堰段堤防发生险情,蒋安成查看险情时,因河堤垮塌卷入河中殉职(本报曾连续报道过)。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今年1月15日,省政府对汉中市政府《关于追认蒋安成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汉政字〔2012〕71号)进行批复,同意批准蒋安成同志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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