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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片面放大学生的权利,教师上班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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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18: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生在家里是小皇帝,在学校是上帝,似乎教师的饭碗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教师是为他们服务的。还有人说,学生是消费者,只要在学校,那么,教师就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一是安全责任,当然,学生在学校,学校应该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这是不容质疑的。

        但是,目前的教育对安全的强调已经走上了一个极端,安全问题成了套在教师头上的“紧箍咒”,以至于不得不放弃许多与教学有关的活动。例如,让人回忆的“春游”“野炊”“游泳”等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外出活动成了永久的“回忆”。这是学生的遗憾,也是教师的无奈,谁愿意冒着牺牲自己饭碗的代价来为学生服务呢。就连上体育课、实验课也让教师提心吊胆,体育课多为室外课,任何运动都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因此,有些体育教师只好降低学生的运动要求,体育课的质量便下降了许多。物理、化学实验课更具危险性,稍微操作不正确,就会出现安全问题,所以,一些教师告诉我,他在实验课上真正如履薄冰,提心吊胆。

        学生在学校里,教师是监负人,但学生自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似乎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只要学生在学校里出了安全事故,几乎都全部由学校承担。某学校有一千多学生,某天,数名学生私自从学校围墙翻出校园,到河里游泳,其中一人淹死,死者全家出动,大闹学校,大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社、电视台争相报道。结果,学校赔付了数万元人民币才解决。值班教师受到了本年度不能评优、晋级,扣发当年奖金,并被通报批评。事情已经过去,但是我们回过头来思考一下,学校一千多人,即使两位值班教师随时巡查,能防备学生翻围墙吗?再说,值班教师的收入与风险成比例吗?如果学生违纪出现的安全事故全都记在教师头上,那么,社会上出现抢劫等犯罪活动是否应该记在**的头上呢,但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位**对某件犯罪事件负责。

         学生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文化知识,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是他们的应尽义务。教师要求学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应该是教师的权利。如果学生没有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教师有权利对学生进行批评和教育。但是现在有一种邪气在学校蔓延,学生往往用离家出走来抵制教师的批评,不论何种情况,学生一旦离家出走,责任都会落在教师头上,有时教师还会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甚至血的代价,据报道,有一位教师因为批评了学生,该学生竟在外面找人毒打该教师,而学生是未成年人,最后,这件事不了了之。

        对学生的宽容,就是对法律的嘲笑,据报道有学生犯罪,就因为他是在校学生,最后竟免于刑事处分,回到学校上学,有关方面对此大加赞赏,古时就有“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为什么在校学生就能犯罪而不追究。现在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学生,因为受教育是学生的权利。学生知道学校不能处罚他们,便事无忌惮,例如,某校有一学生小团伙,在学校偷东西、敲诈同学、打架斗殴、威胁教师无所不为,学校管不了,找公安,学生是未成年人,公安也无能为力,最后教师们只好听之任之,一块净土被几只小苍蝇污染了,你不觉得可笑吗?你不觉得这是教育的笑话吗?可卑、可叹。
(汉台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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