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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过渡期备案登记的通告
根据《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汉中市非国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通知要求,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免费备案登记工作。
一、备案登记的对象:
南郑区范围内2023年3月1日前在用的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
二、集中办理的时间、地点:
集中办理的时间:从通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00。
集中办理的服务网点: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阳春派出所、黄官派出所、新集派出所、牟家坝派出所、红庙派出所、圣水派出所、碑坝派出所、黎坪派出所、胡家营派出所、青树派出所、两河派出所、高台派出所、小南海派出所、湘水派出所、法镇派出所。
三、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办理备案登记时,所有人应现场交验电动车,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非国标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等车辆合法来历证明,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所有人需签订车辆来源合法承诺书(办理网点提供);
(三)签订守法承诺书(办理网点提供)。
四、其他事项:
(一)非国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登记备案管理,2024年8月31日后逾期未登记备案的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2026年2月28日过渡期满后,非国标三轮、四轮电动车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二)驾驶非国标电动三轮车应当持有D类驾驶证,驾驶非国标电动四轮车应当持有C2或以上汽车类驾驶证。
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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