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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汉中首罚!遛狗不拴绳被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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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1 13: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略阳一居民因携带犬只外出未用牵引绳牵领被罚款300元。这是《略阳县养犬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后,略阳县公安局开出的首张罚单。8 v$ P+ b4 v4 a1 G  X% }! `
  近日下午,兴州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河堤步道不使用牵引绳遛狗,引起散步群众恐慌。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找到此犬只,现场责令犬只主人规范使用牵引绳,并将犬只及主人带至兴州派出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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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首罚!遛狗不拴绳被罚款300元!

汉中首罚!遛狗不拴绳被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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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实,该犬只生活在县城重点管理区域,未按照规定前往派出所进行相关登记,且在城区重点区域活动时,未按照规定佩戴牵引绳,按照《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孙某处以300元罚款。
0 S& r; ?1 e. ~& y  下一步,略阳县公安局民警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社区、步行街、商铺等人流密集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并坚持劝导加处罚的方式,规范依法养犬行为,全力营造浓厚的文明养犬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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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b, b4 I. R6 @7 H  都能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
1 |2 U) c9 R! q! E8 Y9 G  让人和狗狗在城市里和谐共处!
: D' c- T% x: y9 e  来源:略阳公安0 Z4 Y5 w; p# m1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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