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
|
12月21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恋爱期间的借贷纠纷。原告苏女士和被告高先生在2023年3月初经朋友介绍认识后,便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期间,因高先生生意资金周转困难,苏女士便通过各大网络平台借款提供帮助,单笔借款金额从500元到10000元不等。后来双方因故分手,苏女士向高先生索要无果后,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团队对苏女士提交的四十多页近1000笔微信转账流水逐一核对,将“520”“521”“1314”等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额和特殊节日的共同消费予以了扣减,通过仔细核对分析后,发现双方交易次数共计50笔,其中超过1000元的交易次数为20笔,收支冲抵后,确定转账金额为47400元。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承办团队进一步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就恋爱期间转账究竟是赠与还是借贷进行了释明,尤其对扣减的特殊金额进行了详细说明,最终双方当事人将借款的金额确定了下来。
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进行了视频连线,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至此,这起恋爱期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来源:南郑区人民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