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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咨询“汉中育儿假制度是否开始实施了”,对此问题,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出回复:
市民:
您好,去年汉中印发了《汉中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第十五项明确:实行0一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市域内按政策生育三周岁以下子女的父母,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年累加奖励假十天(不含节假日),是否开始实施了?职工可以休育儿假了吗?盼回复。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五条明确: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符合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累计十天的育儿假。由2022年5月25日起施行。《汉中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第十五项明确:实行0一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市域内按政策生育三周岁以下子女的父母,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年累加奖励假十天(不含节假日),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由2022年6月10日起施行。因此,父母育儿假享受对象包括所有三周岁以内符合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的父母。
来源:汉中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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