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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决定,共有397名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198个集体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陕西省有11名个人和5个集体受到表彰;其中汉中有1名个人受到表彰。
陕西省受表彰的个人分别是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服务科科长卢青锋
延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赵东红
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杨帆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调研员叶朝阳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胡丽萍
咸阳市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孔庆海
省公安厅九处六队队长杨杰
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党委书记杨琦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食品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四级调研员张奋战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处长徐田江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子龙
5个受表彰的集体分别是:
西安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
渭南市体育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杨帆同志简介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汉中刑警杨帆获全国表彰!
杨帆,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200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兼任汉台分局反诈中心负责人。
从警10几年以来,杨帆负责或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440起,破获涉黑涉恶和公安部督办案件5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600余名,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损失869万元,挽救因案困难家庭280个。
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民警、三秦最美警察、全省“汪勇式先进个人”,荣获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2021年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2022年5月25日,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个人荣誉——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汪勇式个人”“三秦最美警察”“全省优秀科所队长”“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被公安部刑侦局审讯人才库聘为“审讯专家库人才”、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八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第11站火炬传递活动火炬手。(来源:陕视新闻汉中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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