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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 @* ]& E+ [, l8 m' Y& F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全面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现通告如下:
5 P9 C/ z. Z0 G; y0 p" ~+ n: c 一、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6 c( F9 Y8 q S f2 X: p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W9 t5 m* U6 O$ \% K
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故意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7 L& x+ o6 _) ^3 D( ~' ? 二、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i o3 {! p/ V4 w. D% a2 W0 q6 V1 t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8 D+ B0 E* t& y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构成妨害公务罪定罪,按《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q$ @, S% d( Q$ G7 f& I 三、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 C( _1 ^! G D, d
四、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i4 D5 }: U* P5 [) H0 h/ t9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按《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 o* i7 y& M w( y; ? 五、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的,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l( f0 a- T) e3 K: x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b9 t `: ]0 O+ g8 D, b' M1 W' K 六、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 N: A% K. L2 i/ G( \& Z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m: X4 d+ F$ r+ ` 七、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的,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y7 `5 w4 Z! N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Z4 E9 M. a; a- E# v 八、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的,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o" }& o, [6 m1 N/ X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g! _# I: m" I I. a 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故意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v/ r9 t$ @! Z( J' I% P 九、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的,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G8 t- z. G2 @# G4 e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O: N+ A, a+ l% a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构成妨害公务罪,按《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B& v! c9 T, f, c5 _) f- ?$ c2 `: f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 ?: E4 s$ U K* |6 f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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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6日' W5 b% Q8 p; d/ m+ ~3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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