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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南郑区人民政府关于维护和保障高考环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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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 18: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7月7日至8日举行,我区设南郑中学(含南校区)、城关一中两个考点。为给全体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2020年高考平安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高考环境维护和保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7月3日至8日为高考噪声环境监管期。监管期间,南郑城区、大河坎城区、高台中学周边每天12:00—14:00和22:00—次日6:00停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除外),娱乐场所及其他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停止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影响考生正常考试、休息的广场舞、燃放鞭炮等有关噪声活动。
  二、7月6日至8日为严管期。严管期间,考点周边全天禁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和其他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及广场舞活动等,所有过往车辆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
  三、7月7日至8日,汉山街道办事处渔场路三岔路口至南一路西站三岔路口段、北大街汉山路口至北一路口段、莲花路(城关一中新校门),每天8:00—12:00,14:00—18:00,实行交通管制。7月8日14:50—15:30高考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南一路西站三岔路口至民乐居小区路口所有车辆禁止通行;幸福路南口至北大街与让水大道十字(原北一路三岔路口)所有车辆缓慢通行,禁止鸣笛。对蓄意破坏、扰乱高考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四、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汉山街道办事处、大河坎镇、高台镇将开展环境噪声综合整治执法活动,重点查处建筑施工企业、饮食摊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违法行为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广大人民群众要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高考环境维护和保障工作,对产生噪声污染、破坏高考环境的违法行为主动进行举报。(南郑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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