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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省政府给汉中“南湖”有批复了,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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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0-5-16 23:43:49 |阅读模式
汉中市人民政府:) U& p0 a9 [6 Y
  你市《关于审批汉中市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汉政字〔2018〕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 H+ ?: p/ G" ~6 a2 t5 D4 k
  一、原则同意《南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南湖风景名胜区规划面积为7.92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面积为1.69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为4.88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面积为1.35平方公里。0 Y9 U7 H+ C2 N2 ~) n! R% I
  二、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南湖水域、青垛山、太极山及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要合理控制游客容量,切实维护景区特色风貌和自然生态环境。
9 b5 [: |3 L& R: ]; E* W9 t3 X  三、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原则,强化细化保护管控措施,做好景区勘界立标工作,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进一步提升景区品质,更好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 w* y% L+ E- K5 B1 t" l  四、要尽快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格管控项目建设,不得在风景区内建设破坏生态环境和人文、自然景观的工程项目,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建设商业地产和别墅等项目。在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内严禁进行任何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 F) p% p% y6 R! t* @0 D! ~' F
  五、要根据“多规合一”要求,加强《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保持一致性,推动景区可持续发展。
( V. q9 K/ Z  I8 g1 h' N! h' K  六、要认真做好《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细化管控要求,加强建设管理。省林业局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U0 f) _' l8 g9 I& z$ S, Q
  陕西省人民政府
2 C* y7 C2 x2 P% Q  2020年5月8日. g2 h" G% `1 U3 L0 [9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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