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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洋县一幼儿园暑期开设补习班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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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4 21: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汉中洋县一幼儿园在暑期开设补习班,并为培训学生供餐一事,被网友投诉举报。该园负责人也因非法办班行为被有关部门行政约谈,并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据悉,该园曾在暑期经熟人介绍聘用3名返乡参与社会实践大学生充当生活管理老师,未签订用工合同,补习结束后园长支付3名大学生每人工资1000元。从投诉举报内容来看,这3名大学生觉得被亏待。
  2019年8月16日,网友投诉:
  洋县小博士幼儿园负责人周某某在暑假期间办小学各年级辅导班,在没有和受雇人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雇佣在校大学生为其牟取收入,其在开办辅导班一个月期间收取学生每人四百元,受雇大学生一人带学生二十几人,每天出勤时间达十一小时。但是在辅导班结束后,该园负责人周某某只按个人意愿给带班大学生一千块的薪资,完全没有按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所得,让大学生在假期勤工俭学这个过程中受到了极大的心灵创伤,难道一个本科生在每天工作达十一个小时之久的辛苦付出还不及一个当地小工的收入吗?对这种黑心的经营者就没人监管了吗?在开办辅导班期间上级部门来检查时该园领导让把所有的教室门锁上不让学生发出声音不准出去来逃避上级部门的检查。这是极其严重的不顾学生安危只顾牟取金钱的行为,违背了教书育人的宗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对这样行业做出整顿才能保证学生的安全和辅导老师的权益不受侵犯。
  2019年9月10日,关于网友投诉的“洋县马畅小博士幼儿园暑假办辅导班,欺诈,非法雇佣大学生”事项,洋县教体局经过现场调查处理,作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洋县马畅镇小博士幼儿园”和“洋县马畅镇益民学校”分别位于洋县马畅镇马畅街东西两端,由周某某个人出资举办,该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经县教体局依法批准设立,具备办学资质和供餐许可。暑期周某某因对其举办的益民学校校舍进行刮白处理,未经备案和批准,不顾教体局三令五申强调,私自在闲置的幼儿园园舍内开设暑期小学文化课程补习班,并为培训学生供餐。该补习班培训时间从7月15日开始至8月14日结束,每天培训4.5小时(早上9:00-11:30,下午15:00-17:00),每生收取费用400元,为学生提供“两餐一点”服务(11:30和15:30各供餐1次,14:00供西瓜1次),共开设5班,小学1-5年级各1班,暑期补习学生118人。
  2.该补习班共有代课教师5人,均系马畅益民学校原聘用教师,同时经熟人介绍聘用3名暑期返乡参与社会实践大学生充当生活管理老师,生活管理老师只负责管理学生不参与代课,周某某个人未与3名大学生签订用工合同,待遇以口头约定的方式达成协议,基本工资为600元外加奖金。补习结束后周某某支付3名大学生每人工资1000元。
  二、政策依据
  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8号)规定:陕西洋县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
  2.县教体局暑期放假通知规定“严禁各幼儿园私自开设‘幼小衔接班’,托班或其他类型的教学班,违者将严肃处理。”
  三、处理情况
  1.对洋县马畅镇益民学校负责人周某某非法办班行为在全县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教体局对周某某个人进行行政约谈,责令其举办的“马畅镇益民学校”从查处之日起停业整顿。
  2.责令周某某按照我县当前最低用工工资标准为三名大学生每人追加工资700元。(来源:洋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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